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

上課須知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上課規定
1.    保持禮貌、尊重師長與同學。
2.    攜帶非上課所需物品,現場由老師收下,該節下課後請學生本人立刻領回,非學生本人不予交還,逾期不候,不負責保管責任。
3.    專心上課。
4.    違反上課規定,依照情節輕重實施以下方式:
A.   抽籤,完成籤上指示內容。
B.   口頭警告、抽籤過後,行為未改善者,將進行勞動服務。
C.   違反情節重大者,按照校規論過懲處。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成績計算
1.    定期評量成績50%--團體作業成績平均
2.    平時表現成績50%--個人作業35%+上課表現10%+檔案評量5%
A.   個人作業:學習單與心得回饋單平均。
         遲交一天扣一分,兩天扣二分,三天扣三分……以此類推(並包含星期假日)
B.   上課表現:師評、學生自評加總。
項目
上課從不遲進教室。
與老師、同學溝通時,能保持良好語氣、態度。
同學呈現表演或發表言談時,能認真觀賞、聆聽給予正向回饋。
到專科教室上課時,維持教室整潔。
上課時能達到老師要求,不與同學聊天、使用違禁品,或閱讀它科課本、課外讀物。
確實明白老師對於課程內容的解說與作業要求。
給予自由時間時,能善用時間完成該堂課作業。
進行小組作業時,主動參與並隨時提供想法、意見。
進行小組活動時,能尊重團體的意見,不會因與自己想法不同,而不配合團體作業。
進行小組作業時,能切實完成自己所被分配到的工作。
C.     檔案評量:連同本須知及學期作業整理留存,期末檢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家長簽名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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